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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优秀毕业生参加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招录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着力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队伍后备人才的有关精神,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公务员局近日下发了《关于面向省内高校优秀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通知》(吉组通字〔2014〕27号),拟面向省内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为进一步做好选调生的推荐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招录数量  

全省计划招录89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资格条件  

报考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14年毕业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4.年龄在30周岁(1984年3月5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选调政策  

1.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2.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录用后先安排到乡镇所辖村工作2年(含试用期),2年后安排在乡镇适当岗位工作。  

3.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5年(含在村工作2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遴选,不得再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  

四、方法程序  

1.宣传发动。请各学院党委充分宣传发动,通过集中传达、网站发布等方式,把选调通知传达到每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并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工作。省委组织部工作组,将直接来校进行指导和宣传动员。  

2.报名推荐。由各学院党委组织报名,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和学业完成情况等严格审核,择优进行推荐。推荐人选由学院出具鉴定材料,未经学院推荐的不列为学校推荐的选调对象。  

3.资格审查。对各学院党委推荐的人选,经招生与就业处初审、汇总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校内统一进行公示。对公示后的人选,省委组织部将依据招录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逐个进行面审。  

4.统一考试。6月下旬省委组织部组织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不超过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每个职位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  

5.组织考察。对拟录用人选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6.录用培训。拟于7月下旬为全省乡镇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统一办理录用手续,并由省委组织部集中组织岗前培训。  

7.管理培养。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省委组织部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落实市县党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管理和培养责任,切实加强对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从严管理和培养锻炼。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党委要把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学院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学院党委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要逐个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讲清选调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增强他们报考选调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报名。  

3.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学院党委要根据掌握的情况,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和学业完成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出鉴定,确保把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上来。同时,各学院党委和招生与就业处要根据报名参与选调的毕业生的生源地、专业特点、志向爱好、就业签约等情况,科学引导学生理性选择报考职位,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请各学院对推荐的人选和推荐材料进行初审把关,并于6月9日前将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党委组织部王兴铭86172521  

招生与就业处 刘凤臣86172106  

附件:1.吉林省2014年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职位表  

2.吉林省2014年招录乡镇机关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推荐书。  

中共长春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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