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学校党委决定,继续开展新一轮优秀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建强组织增活力,服务内涵促发展”这一主题,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
1.围绕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立项目。重点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台账管理制度,逐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跟踪推进。
2.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确立项目。重点是设计和把握好专题教育的四个关键动作,坚持把学习教育、整改落实、立规执纪贯穿始终,引导处级干部自觉地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
3.围绕改进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确立项目。重点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精品党日、特色党日创建活动,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4.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确立项目。重点是以强化“五服务”、“六有”为目标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特别是要结合“三百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设计品牌项目,开展特色活动。
5.围绕学校加强内涵建设中心任务确立项目。重点是要引导党员立足本岗,努力实践,在谋划“十三五”规划、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协同创新能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依法治校、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等工作中做出贡献。
1.立项申请。2015年6月,各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研究确定相应的立项主题并制定活动方案。各基层党组织要确保参与面达到党支部总数的90%以上,联合立项的不能超过两个党支部,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支部不宜联合立项。
2.立项评审。2015年7月,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立项评审确定项目类别,确定为A类项目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所辖党支部总数的20%,确定为B类项目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所辖党支部总数的30%。学校将根据评审类别发放启动经费,分别为A类1000元,B类500元,C类300元。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于7月2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具体实施。
3.立项实施。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项目实施。
4.中期检查。2015年12月,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听取各党支部阶段性工作汇报,并形成中期检查报告。
5.立项总结。2016年5月,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立项活动总结。学校党委组织召开优秀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评审会,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项目进行评审。
6.评比表彰。学校党委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对优秀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进行表彰。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序推动活动开展。
2.优秀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要紧密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突出特色、体现创新、富有实效。要把握好活动立项与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的关系,搞好结合,不能单纯以单位(部门)工作代替活动立项。
3.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活动立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资料保存和活动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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